欢迎来到合肥汽车报废公司网站,合肥市报废车回收免费上门办理.....! 合肥报废车回收电话:18582584951
扫一扫加微信
17726054539
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报废新闻
危险品车辆报废年限是多久

  车辆在驾驶的过程中本身就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如果车辆还是不安全的那么就更加危险了,那么危险品车辆报废年限是多久,如何延缓报废期限,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危险品车辆报废年限是多久”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危险品车辆报废年限是多久

  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这大概就是小编能整理到的危险品车辆报废年限是多久的全部内容了,希望大家阅读后能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的,建议找到我们进行专业咨询。

首页
拨打电话
联系我们